刘松松律师
XX公司与XX公司就某房地产开发项目达成合作协议,由XX公司向XX公司提供电线电缆、盖板、排水沟、铜鼻子、钢丝扣,商品价值共计252571元。XX公司依约向其供货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向被告提供灭火器及灭火器箱,灭火器每个30元,先后提供了900个,灭火器箱每个11.5元,共提供了100个,共计货款28150元。原告根据约定向对方提供货物后,被告没有按时支付... 查看详情 >>
件详情A公司与D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。A公司诉称,双方于2021年签订《物资采购与供应合同》,约定A公司为D公司承包的项目提供... 查看详情 >>
案件详情A公司与S公司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。A公司作为供货方,要求S公司支付剩余货款。双方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下,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天山区... 查看详情 >>
案件详情原告A公司与被告F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由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受理。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维修费16770元及相应利息,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费用。原告与被告于202... 查看详情 >>
10年(优于55.4%的律师)
79次(优于98.16%的律师)
0次
26105分(优于98.15%的律师)
一天内
80篇(优于99.66%的律师)